红网茶陵县分站12月6日讯 12月4日下午,湖南省“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湖南建设年度盛典活动在长沙举行,县委书记彭新军被评为全省“十佳法治建设推进者”,这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级主要领导。
活动现场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组织者、推进者的作用,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十佳法治建设推进者”评选活动。经过市州推荐、考察采访、民意调查、征求意见、评审公示,县委书记彭新军等10名县(市区)委书记、县长被评为全省“十佳法治建设推进者”。
据了解,我县先后出台《县委全会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投融资管理办法》等70余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在法治宣传教育上,特别注重创新和实效,积极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文艺汇演+法治宣传”等方式,真正做到受众在哪里,普法的触角就伸向哪里。
近年来,我县先后荣获“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省平安县”“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县”“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县”等荣誉称号。
来源:茶陵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