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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茶陵县分站12月23日讯(通讯员 周德洪) 12月12日,茶陵县检察院驻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检察联络室正式成立。


揭牌现场


  据了解,检察联络室由县人民检察院和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各派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共同开展检察联络室工作。联络室检察官采取“1+x”的工作时间,每周固定在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一天,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驻检察联络室工作时间。在工作职责方面,该院派驻检察联络室通过提出建议移送的检察意见,启动立案监督程序、提前介入、督促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者督促依法履行职责、督促行政处罚执行、提起公益诉讼、业务咨询交流等方式对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监督。

来源:茶陵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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